2012年10月15日星期一

孤独者与无能者的能力:一个作主门徒的感召

引言

十字架散发舍己、博爱和救赎的精神已经成为普世文化的瑰宝。然而,圣经是如何描绘耶稣受难的肖像呢?本文尝试从马可福音十五29—32诠释耶稣受难叙事,从中指出马可使用反讽手法刻画十字架上的耶稣,是一位孤独者与无能者,作为能力和盼望的载体,并且借此向原初读者发出跟随主的感召。

一、马可福音原初读者的处境

不少学者认为,马可福音成书于西元66—70年的罗马犹太战争之间,或者战争刚结束后。当时基督徒受到犹太人逼迫因为他们反对战争,同时罗马政府也在猜疑他们。马可福音的原初读者即是马可群体,他们一面传福音,一面受到攻击、排斥、出卖,鞭打和死亡(参可十三5—23)。马可透过撰写福音书,鼓励他的群体纵然受到逼迫,务必继续忠心传福音,宣扬神的国临在。马可还意图在读者群中达成一个另类价值观的共识,借此塑造一个新群体的身份认同。我们留意到叙述者的一句话:『读这经的人要会意。』(可十三14)耶稣是没有读者的,这『读这经的人』应该是指到西元70年代的马可群体。[1]

二、上下文脉络

上文21—27节讲到耶稣被钉死,应该是马可叙事的高潮,但是他很简洁地处理,没有煽情式地描绘十字架的酷刑、没有叙述耶稣被钉的步骤、耶稣的疼痛和心理状况。这种低调处理突显马可的焦点是在29—32节,呈现耶稣受到所有人误解、羞辱和弃绝,比被钉十字架肉身痛苦更为沉重!下文33—41节,马可叙述耶稣断气之时的情况,延续耶稣被弃绝的主题,以及显出耶稣的死极不寻常。

三、经文结构和主题思想

第一重羞辱
 
旁人
从那里经过的人 讥笑他,
   摇着头,说:
   “哼!你这拆毁殿、三日又建造起来的  
  29节)  
 
   救救你自己,
   从十字架上下来呀!”(30节)
第二重羞辱
 
耶稣的宿敌
 
众祭司长和文士 也这样 嘲笑他,
    彼此说:
       “他救了别人,
        不能救自己。(31节)
 
      以色列的王基督,
           现在从十字架上下来,
              好让我们看见就信了呀!”
             32a     
第三重羞辱
同列为罪犯
那和他同钉的人 也 讥讽 他。(32b)

 

马可福音十五29—32属于耶稣被钉、受死和埋葬的一部分。四节经文的内容叙述耶稣在上午九点被钉在十字架之后(25—27节),直到正午十二点地黑暗(33节)之间,出现三批人羞辱耶稣。贯穿整段经文的主题思想,旨在强调耶稣受到所有人误解、羞辱和弃绝,因为他至死顺服上帝的旨意。

四、经文诠释

为了配合本文的论题,笔者在下文分别以孤独者的能力和无能者的能力,来为这段经文作出诠释。

1.孤独者的能力

从那里经过的人讥笑他(29a节)。『那里』指到耶稣被钉十字架的地方——各各他。各各他是亚兰语,意思是髑髅岗,可能是因为这地方形状似髑髅,也可能因为这里经常执行死刑。这地方位于朝向耶路撒冷城的大路旁,因为根据犹太人和罗马人的习俗,死刑必须在城外执行(利二十四23;民十五35—36;来十三12)。这地点也是方便经过的人看见十字架的酷刑,借此发挥阻吓作用。经过的人应该是犹太人(参太二十七25),包括上耶路撒冷过节和城内的居民。他们讥笑,可翻作亵渎,但这里用法是讥笑;未完成时态,即不停地说讥笑的话。[2]他们摇头并非表示叹息,而是轻蔑,正如诗篇二十二7所说:凡看见我的都嗤笑;他们撇嘴摇头』耶稣受难叙事,有多处呼应诗篇二十二篇。[3]两处经文互涉提供耶稣受难一个诠释架构,提醒马可读者耶稣的受难是应验旧约圣经,乃是神早已预定的。耶稣经历十字架的痛苦和羞辱,由于他是忠心顺服神,履行神的旨意,并且绝对信任上帝。

耶稣曾被指控亵渎上帝(参可二7,十四64),现在经过的人亵渎这位被认为曾经亵渎上帝的耶稣。马可语带双关采用『亵渎』这字,指出这些人对耶稣的工作和身份的误解和嘲笑,正是真正亵渎神的儿子!这是马可的反讽手法,意图使到原初读者对『受到别人讥笑』产生移情作用,因为当时马可群体受到别人的误会和讥笑,他们读到这里一定是感同身受。这种反讽手法也有效地宣示耶稣受难的神学意义,包括深化读者对耶稣尊贵身份——神的儿子的认同。[4]他们讥笑耶稣说:『你这拆毁殿,三日又建造起来的』(29b),呼应耶稣在议会前被审讯,有好些人作假见证说,我们听见他说:『我要拆毁这人手所造的殿,三日内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十四57—58)。耶稣曾预言耶路撒冷将被拆毁(可十三2),也多次预言自己会在死后三天复活,但上述两者都不符合人们指控耶稣说过的话。马可认为这是人们的假见证(参可十四59),因此可以推论说,这些『经过的人』和议会里的人一样地误解耶稣。
我们留意到,马可读者其实老早知道耶稣死了,三天后复活,并且成了上帝的新殿(基督信仰群体)的房角石(十二10—11)就是『三日内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的意思。这么看来,马可再次使用反讽作为陈述神学真理的手法,同时意图挑战读者去认同这个新群体的身份,乃至不畏惧被逼迫之死。

众祭司长和文士固然会嘲笑耶稣(31a节),因为他们是耶稣的宿敌。『嘲笑ἐμπαίζω指到以行为或言语揶揄、戏弄、嘲讽他人。[5]然而,就连和耶稣同钉的两位罪犯也讥讽他(32b节)。根据马可的用词,这两位和耶稣同钉的人可以是一般的强盗(27节),但比较可能是国家的叛乱份子。[6]『讥讽ὀνειδίζω可翻作辱骂、责备;未完成时态,即不断地用说话辱骂耶稣。[7]他们和耶稣遭受同样酷刑,本应该对耶稣有所认同而不讥讽他。马可描述连同钉的人都讥讽耶稣,是要突显耶稣受到所有人的弃绝和羞辱,彻彻底底成了一位孤独的受逼迫的义人![8]

总而言之,耶稣受到误解和弃绝,乃至所有的关系都被割裂,死作一个惨受弃绝的孤独者。之前有犹大出卖他、门徒四散和否认他、公会里犹太人领袖诬蔑和陷害他、彼拉多离弃他、兵丁戏弄和虐打他;加上29—32节里三批人(代表所有人)对耶稣的弃绝,最后连父神和圣灵在耶稣断气时刻也离弃他。耶稣死后仍然是由一个陌生人来埋葬他(可十五43然而,耶稣这位孤独者也是一位大有能力者,因他正在承担苦难去成就神的旨意,叫神国新群体得以建立。马可刻画的耶稣肖像,在读者群体燃起盼望和信心,因为他们也如同耶稣一样受到逼迫和被弃绝。马可群体被激励追随基督的脚踪,在被弃绝和孤立当中仍然坚忍,因这被看为是顺服和成就神的管治。

2.无能者的能力

祭司长和文士嘲笑耶稣说:『他救了别人,不能救自己。以色列的王基督……』(31—32a)。『基督』在希伯来文即是受膏者——弥赛亚。对犹太人来说,『以色列的王』的称呼比起『犹太人的王(可十五29121826)』来的自然,因『犹太人的王』是外邦人使用的说法,暗讽叛乱份子。宗教领袖以这称号嘲笑耶稣,呼应在犹太议会中耶稣面对的第二个指控。耶稣在议会里遭到两个指控,即是毁坏圣殿和承认自己是基督,而马可透过这些人对耶稣的讥讽,也有意图提醒读者耶稣被钉十字架的原由。当时大祭司审问耶稣,你是不是基督,那当称颂者的儿子?耶稣说,我是;这就构成亵渎的罪(参可十四61—64。如今这却成了笑柄,以至他们挑战耶稣说:『现在从十字架上下来,好让我们看见就信了呀!』(32a)。从那里经过的人也对耶稣发出类似的挑战:『救救你自己,从十字架上下来呀!』(30),呼应诗篇二十二8的义人被讥笑,上帝为何不搭救他。至于和耶稣同钉的人,以什么话来讥讽耶稣,马可没有交代,不过应该也是类似的内容。

以上三批羞辱耶稣的人,认为耶稣既然在职事里有能力救人(指到医治人、使人从死里复活、给人生命),那么他应该可以救自己,从十字架上下来。如今耶稣不能救自己,证明耶稣是无能的假基督。那么耶稣过往拯救别人,很可能就是骗人的伎俩,更遑论要救以色列。然而,马可读者早知道『看见』不是『相信』的基础。人可以看见,却仍然不相信(四12)!不但如此,马可读者也知道,耶稣原本有能力从十字架下来,甚至推翻罗马人的统治,但是他不愿意这么做。耶稣曾经多次预言自己必须受苦和被杀(八31;九1231;十3345),又宣称人必须舍弃自己的生命才能够拥有生命(八35)。耶稣最后一次宣告,更揭示他受苦的意义:『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十45)这么看来,耶稣是降卑,自限本身的能力,自愿留在十字架上,因他不是体会人的意思,乃是要完成上帝的心意(八33)。
上帝的心意是要耶稣透过受苦和被羞辱,彰显他真正身份是神的儿子,即是基督,以色列的王我们必须清楚一点,马可认为受苦、孤独和无能,本身没有价值,而价值是来自因着顺服上帝的旨意而受苦。

所以说,人们羞辱、挑战和杀害耶稣,以此证实耶稣是软弱无能的假基督。没料到这位无能的以色列的王基督,其实是真正大能者——基督!这里清楚看见,马可再次使用反讽手法来深化读者对受苦基督的认同,即认同耶稣死在十字架上是上帝旨意所预定,乃是他作为君王的召命,是他实施管治的方式。耶稣决定以色列的命运,因她的成败得失被这位无能者——受苦的基督,头戴荆棘王冠的王所承担,这是神国降临被定义的模式马可读者不难警觉到自己与周遭世界的冲突终会发生,因为耶稣作为神的儿子要经历患难,又透过死和复活来证明神的能力,他们也是不能免于这一些的考验。马可群体在逼迫之下,有人已经放弃信仰或者是心灰意冷。马可鼓励他们,作主的门徒应该锲而不舍,并且是有盼望的,因为耶稣经过死亡和复活而成了荣耀的基督,神的大能也必定拯救主的跟随者。

另一方面,耶稣作一位无能者——降卑受苦的基督,正是示范一种完全不同于马可群体面对的政治和社会的生活伦理。耶稣曾经这么对门徒说:『你们知道,外邦人有君主作主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权管辖他们。但是在你们中间,不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要作你们的用人;在你们中间谁愿为首,就要作众人的仆人。因为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可十42—45)。马可意图塑造一个另类伦理,即是放弃本身的地位和权力,降卑成无能者——佣人(九35)或者奴仆(十44)那样去服事人,包括服事那些真正的无能者——小孩子(九36—37)。这是一种颠倒权力架构、反等级和杜绝压迫的伦理,而耶稣为此身体力行,自愿舍弃一切,直至最后剩余的衣服和生命,赤裸裸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十五24[9]

总而言之,耶稣拒绝从十字架下来,宁愿以无能者的姿态死在十字架上,正正借此体现为一位大能者——基督,神的儿子成就的拯救之道。马可使用反讽手法刻画受苦基督的肖像,有效地向马可群体发出感召,呼吁他们以坚毅的信心,起来改变世界,杜绝欺压,扩展神的管治。

结论、

马可老早向读者阐明耶稣服事的中心是受苦、死和复活(参八27—33),而在马可福音十五29—32出现羞辱耶稣的三组人,却是完全不明白,或者不接受这位受苦的基督。他们对耶稣的讥讽,凸显耶稣经历孤独和无能的苦状。然而,这恰恰是马可的反讽手法,刻画受苦的耶稣为真正的大能者基督,使到神的国度得以建立。马可透过反讽作为叙事修辞策略,有效地感召马可群体跟随耶稣的脚步,舍弃本身的权力从事谦卑的服事。纵然他们在跟随主的过程中经历孤独和无能的苦状,也要锲而不舍。耶稣被杀后复活,马可群体跟随耶稣时候纵然被黑暗笼罩,也有盼望,因为荣耀的时刻即将临到!

 



[1] David Rhoads, Reading Mark, Engaging the Gospel (Minneapolis: Fortress, 2004), 61—62; 戴歌德(Gerd Theissen):《福音书与初期教会政治:社会修辞学的研究进路》(香港:中文大学崇基,2006),页13
[2] 『讥笑βλασφημέω可翻作亵渎;主动、直说、未完成时态。这个字在马可的用法不一定指到亵渎上
帝,可以泛指毁谤、羞辱和耻笑他人的语言参可二7;三2829;七22;十四64)。参BDAG,178.
[3]
分他的衣服
可十五24
诗篇二十二18
讥笑他;摇着头;救救你自己!
可十五29
诗篇二十二7—8
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
可十五34
诗篇二十二1
 
诗篇二十二7—8全文是:『凡看见我的都嗤笑我;他们撇嘴摇头:他把自己交托给耶和华,让耶和华救他吧!耶和华既喜爱他,可以搭救他吧!  
[4]反讽(Irony)作者写作文学手法,意思是叙事里的人物发表某个陈述,意图表达一个意思,但这个陈述其实表达了一个更深层的真理,刚好是和他本来的意思背反。读者可以发掘文本中的反讽元素,原因是读者知道的资讯超过叙事里人物所知道的。也因着这个缘故,叙述者成功地引导读者进入他的观点(相对于故事中无知的人物,读者和叙述者成了一伙的内部人insider,因为彼此拥有相同的资讯),借此有效地推动读者去认同故事的人物的观点,而不只是知道或相信故事中某些事情而已。 Wayne C. Booth, A Rhetoric of Irony (Chicago and London: University of Chicago, 1974), 28—29, 91—92.
[5] 『嘲笑ἐμπαίζω』;现在时态分词,主动、复数。(参可十34;十五20)指到以行为或言语揶揄、戏弄、嘲讽他人。参BDAG, 323.
[6]William L. Lane, The Gospel of Mark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74), 568.    
[7] 『讥讽ὀνειδίζω可翻作辱骂、责备:主动、直说、未完成时态,即不断地用说话辱骂耶稣(参可十六14)。参BDAG, 710.
[8]马可使用三组不同的人和三个不同的动词羞辱耶稣,表达『三』的完全数。这表示对耶稣的嘲笑和误解不是独立事件,而是普遍存在于各阶层的人当中,隐含所有人的意思。我们还留意到,马可在下文延续耶稣被孤立的主题,因耶稣在临死前最后一句话:『我的神,我的神,你为什么离弃我』(34节),取自诗篇二十二1,凸显耶稣纵然至死都顺服上帝,父神也弃绝他。很明显,神从天上发出声音出现在耶稣受洗的时候(可一11),也出现在耶稣登山变的时候(可九7),但是在耶稣被钉十字架,最需要父神支持的时候,父神却是保持缄默。难怪耶稣会大声呼喊,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还有,耶稣死的那一刻,大喊一声,气就断了ἐκπνέω37节),呼应耶稣开始服事时,圣灵(气或灵在希腊文都是πνεῦμα)曾降在他的身上(可一10),现在圣灵在耶稣服事终结那一刻也离弃他。
[9]有关罪犯赤裸地被钉十字架和挂上示众,参J.B. Torrance, “Cross, Crucifixion,” in The Illustrated Bible Dictionary, edited by J.D. Douglas, Part 1 (Leicester: IVP, 1980), 34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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